
12月3日,莲都区征迁办发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依法作出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修缮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 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修缮工程项目红线图 |
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位于莲都区梅山弄19号,是浙江省首个律师行业教育基地,是抗战初期中共浙江省委机关在丽水期间三大旧址中的核心驻地,也是目前仅存的原址,其形成是特定历史时期法律人士对党的事业的支持、信任和贡献,历史价值和意义不可替代和复制。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今天更是全国律师行业一处宝贵的红色资源。

在丽水城的刘祠堂背,有一座二进合院式建筑,中轴线上有门厅、天井、主楼、后院,前院两侧为厢房。主楼为中西合璧二层砖木结构四坡顶楼房。这就是抗战时期丽水著名律师黄景之律师事务所和住所。
黄景之是谁? 黄景之,又名黄希宪,出生于1886年,是吴山坳黄家第三代孙,民国初,毕业于私立浙江政法专门学校。1922年选为县议会议员,执律师业务近20年。
1938年7月,黄景之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律师的合法身份,从事抗日救亡宣传工作,积极投身于党的事业。
1939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机关从温州迁至丽水后,在黄景之开办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秘密活动点和交通联络站,省委一些重要会议在这里召开,文件资料也在这里刻印和分发。黄景之以律师身份,在掩护党组织活动,保存机要文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丽水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的组成部分,也是丽水城内一处重要的革命旧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