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践行“两山”理念 建设新丽水征稿热线:0578-2555 111 2555 222秀山丽水网 2017-11-21
丽水市位居浙江省西南部,下辖九县(市、区),总面积17298平方公里,境内山秀水丽,天朗气清,是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享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美誉。2016年,丽水市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扎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生根落地,迈出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坚实步伐,生态报表成绩斐然。
生态环境质量居全省第一 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出境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断面I—III类水比例为98.96%,荣获2016年度“大禹鼎”。市区全年空气优良率达95.4%,全年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七,是全国十强中唯一的非沿海、低海拔城市;全市9个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优良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13年位列全省第一。
生态文明建设名列前茅 2016年,丽水市设立“丽水生态文明日”制度并成功举办了7.29丽水市首个生态文明日系列活动。缙云县正式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松阳县和景宁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县的现场验收。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总指数跃居全省第一,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连续9年保持全省第一。
改革创新有新突破 牵头编制了《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了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试点编制工作,积极推动《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与政策导向,推进绿色发展。
环境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组织开展了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亮剑”系列专项行动、开发区零点执法行动、企业放射源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3733人次,检查企业8476家次,作出行政处罚381起,行政罚款1667.607万元,移送公安41起,其中行政拘留14人,刑事拘留13人。特别是在百日环境执法期间共立案310起,同比增长408.2%,增长率居全省第一。

2017年,市环保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遵循“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为建设“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打造“大花园”、促进美丽丽水建设贡献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