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马鞍山森林公园被认定为省级森林公园征稿热线:0578-2555 111 2555 222秀山丽水网 2019-04-12

近日,松阳马鞍山森林公园获省林业局命名,并同意实施《松阳马鞍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成为《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实施以来首家认定命名的省级森林公园。至此,我市共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4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9处,约50498.44公顷。

马鞍山森林公园位于松阳县林村林场境内,总面积1190.74公顷。公园内森林资源丰富、生物物种多样、生态环境优美、自然风光秀丽、山形地貌独特,森林公园的建立对研究公园内森林植被和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为建设“田园松阳”升级版,打造“长三角田园休闲旅游胜地”及“丽水大花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公园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然人文资源保护,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活动,不断提升森林公园的森林质量和景观品位,努力把马鞍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成为集康养、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森林公园。(松阳林村林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