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为切实保障我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与广大莲都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共渡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流动是感染新冠肺炎最大的风险,广大市民要建议侨胞侨眷等境外人员暂缓回国,就地做好居家自我防护。因特殊情况确需回国来莲的,要主动提前网上填报《境外人员来丽水莲都意向调查表》,或拨打24小时海外服务热线(0086-578-96345)申报。
二、境外人员回国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乘坐以上海浦东机场、杭州萧山机场、温州龙湾机场为目的地的国际航班。回国后应采取包车、专车接送等方式来莲,严禁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莲后1小时内,应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海外服务热线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三、现已从境外入莲且未满14天的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海外服务热线报告,并配合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广大群众如发现近14天内境外来莲人员未处于集中医学观察的,可拨打96345提供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不含已排查登记在册的人员),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例的奖励。
四、所有莲都居民、境外来莲人员应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侨情调查,主动填报侨胞侨眷和港澳台同胞相关信息。
五、凡不主动申报,不配合侨情调查,不配合防疫管控,或瞒报、漏报、弄虚作假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
丽水市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
境外人员如需回国来莲请主动填写这份意向调查表↓↓↓

(来源:莲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