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防火严管严控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全力护航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森林防火实行严管严控。现通告如下:
1.全市全域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造林炼山等生产性野外用火,事前一律实行野外用火许可审批,现场一律采取专人监督;
2.禁火和持续高森林火险期间,重点路口一律设卡检查,重点区域一律开展巡查,重点人员一律实行管控;
3.违规用火一律按规定严格处罚,涉及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4.造成火情一律从重行政处罚直至行政拘留,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控不力导致火灾(火情),对乡镇、村和职能部门有关干部一律依纪依规问责。
对发生的火灾火情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处理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