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景区门票价格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县内国有景区(石门洞景区、千丝岩景区)门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县内国有景区实行门票减半,县内旅行社购买国有景区10人以上的团队票,可按石门洞景区门票15元/人、千丝岩景区门票5元/人执行,县外旅行社不享受团队折扣优惠。
二、免收部分人员门票全国医护人员(凭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人民警察(凭警官证)及其直系家属(凭户口本或相关证明)可免青田县内所有A级景区门票。
三、加大旅游地接补助
▋1、凡组织县外游客到青田县石门洞、石雕文化旅游区等县内购票景区旅游,年接待量1000-5000人次的,每人次奖励5元;5001-10000人次部分,每人次奖励10元;10000人次以上部分,每人次奖励15元。
▋2、年接待在青田过夜的外地游客量达到500人次的,每人次每夜奖励10元,额外再给予住宿发票金额5%的奖励。
▋3、单家旅行社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对于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招徕到青田旅游的,相关地接人数均可列入2020年度奖励人次范畴。
四、补助“两城”交通费用
凡县内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同时到侨乡进口商品城、侨乡农品城参观购物的,给予旅行社按团队每人次20元的交通补助,团队人数由青田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和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统计审核。
五、推行旅游消费补助对于平湖、嵊州、梅山、金山山海协作结对单位和省扶贫结对单位、东西部扶贫对口协作单位,以及丽水市直部门、丽水各县(市、区)(本县除外)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干部职工来青开展疗休养活动并在青田过夜的,赠予每人价值100元的农产品礼包。对来青旅游并在青田过两夜及以上的普通旅游团队,赠予每人价值50元的农产品礼包。由青田县总工会、县农发公司负责实施。
六、奖补星级旅游企业对县内星级旅行社实施梯级奖补,根据2020年地接量情况,对地接量前三位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资金补助。
七、提高旅游营销补助
鼓励旅游企业自主开展旅游营销活动、会议;对参加组团或自行赴外推介青田地接业务,在预申报审核的基础上给予展位布置、交通、住宿等补助,补助标准为展位费、交通费、住宿费的60%,单个旅游企业全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八、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旅游企业自主开展业务培训、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在预申报审核的基础上,给予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60%的补助,单个旅游企业全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本县旅行社的旅游从业人员在2020年度取得国家导游资格证的,一次性给予补助2000元/人,单个旅行社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九、加强文旅资源融合
整合国有文化旅游资源无偿支持旅游企业,推进旅游文创产品、非遗项目等资源联姻旅游企业,加快推动文旅融合,丰富旅游消费内容。
十、鼓励商家折扣促销
倡导侨乡进口商品城商家、农家乐(民宿)业主给予消费者至少八折的优惠(特价商品或特殊活动期间除外)。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中央、省、市、县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措施重复的,可从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
(来源:青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