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上午,龙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中国人保财险龙泉支公司开展“头盔免费租借 共享安全出行”主题宣传活动。

自从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市交警部门开始严管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目前来看,驾驶员佩戴头盔比较自觉,但有个别人有时会忘记以及疏忽,未及时佩戴,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龙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共享头盔”免费租借便民举措,目的是为了提高骑乘人员在行驶中佩戴头盔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减轻交通事故发生后果。


城区设7个点位 48小时内归还

目前,交警大队在城区中山路、剑池路、华楼街、贤良路等7个交通警察岗亭,设有“共享头盔”租借点,每个点配有20个头盔。


即日起,未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在通过交通违法教育学习后,出示身份证,填写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并承诺48小时内回到租借地归还,就能够免费领取头盔进行使用,头盔租借归还后进行消毒清理。

(来源:龙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