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积金开通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服务业务征稿热线:0578-2555 111 2555 222秀山丽水网 2020-09-29
9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服务指南》。
偿还商业按揭贷款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首次还款后携带申请材料,就近选择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同时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准予提取的,申请人与管理中心签订《丽水市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协议即时生效。协议生效后次年生效月份开始,管理中心按年核定提取金额并在每年生效月份月底前转账支付到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以前每间隔12个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按揭贷款,需每年都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提取手续。现在一次签约,每间隔12个月自动划转,无需再每年提交相关手续,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按揭贷款的丽水市民以最大的便利。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监制:曹善君
编辑: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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