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对城市管理中一些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及在限期内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予以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警示和规范引导,避免过去执法的“一刀切”问题。

自通知印发以来,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改变以往执法思路对超店面经营、占道经营等适用于该《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给当事人开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目前,共开出《轻微违法免罚决定书》98份,免罚金额27800元,完成违法行为现场整改385起,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了执法效能,为推进柔性执法理念深化落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原本要罚款不小的数目,现在有了免罚措施,让我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更让我明白维护城市秩序,保护城市环境的责任,我以后一定增强法治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位违法免罚当事人感慨。

一份免罚决定书,以执法的审慎包容推进机制创新,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构建起群众和政府执法者相互理解和支持的桥梁,释放的是执法的温度和尺度,彰显的是法治政府转作风优环境的服务大局观。

推行柔性执法是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新品牌”的有力之策,也是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需要。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以上级工作部署为指导,立足本地实际,不断推进“轻微违法免罚”、“柔性执法三步曲”、“首违不罚”等工作细化落实,确保柔性执法理念深入人心,柔性执法工作取得更高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