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丽保”政策出台以来,获得市民群众高度认可。2020年11月17日开通参保通道至今,市民群众踊跃参保,目前“浙丽保”参保人数已近205万人,参保率已经超过85%。2021年1月1日起,“浙丽保”开始实施运行,截止目前已经有3940人次享受“浙丽保”待遇,其中最高报销金额17万元。“浙丽保”对高额医疗费用的减负效果已初步显现。
由于今年是“浙丽保”运行首年,为使“浙丽保”惠及更广大市民群众,我市基本医保参保群众若尚未参加“浙丽保”,可在2021年前三个月,即2021年1月1日—3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关于“浙丽保”制度运行首年期限:2021年3月31日前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自2021年4月1日之后参保将会有为期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举个例子: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小张和小李,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和4月1日参加“浙丽保”并成功缴费,小张的“浙丽保”待遇次日生效,小李则需要等待6个月。
关于“浙丽保”待遇等待期: 未在制度运行首年规定期限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需在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
举个例子: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小李在2021年4月2日参加了“浙丽保”并成功缴费,那在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即10月2日方能享受“浙丽保”待遇。
关于“浙丽保”参保中断待遇享受: 连续参保”浙丽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待遇,参保中断后续保的,自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
举个例子: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小王,2020年底参保“浙丽保”,但未在2021年规定参保缴费期内缴费,造成参保中断,重新缴费后,需等待6个月待遇才能生效。
还未参加“浙丽保”的小伙伴,赶快行动吧!
(来源:丽水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