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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为首页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二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名单,浙江省有四家上榜。其中,丽水市占了两家。一起来认识一下吧↓↓




01 什么是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规模大,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物流高效快捷,具有重要的区域经济地位,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方面发挥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林业产业园区。
02 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产业园区以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为主。园区内从事林产品加工贸易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户数占总户数的80%以上,年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额在20亿元以上。园区内林业主导产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创新能力强。
●产业园区在区域经济中地位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以上或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
●产业园区规模与环境承载能力、生产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相适应。园区内水、电、路、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加工、贸易、服务布局合理。
●产业园区具有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技术、物流、信息、法律、金融等服务组织体系完备、运行顺畅,能满足园区企业发展的需要。
●产业园区组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到位,服务优良。
●建设规划已由当地建设用地规划主管部门、政府批复,选址科学,规划合理,配套完备,用地完成“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园区,规划产值不低于100亿元,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和重大创新条件,也可以申报。
(来源:丽水发布)